第五章 第三真谛──灭
在第三和第四两章中,我们讨论了苦和苦的起因──集。现在让我们来详细了解灭的意义,这就是大家所要知道的涅槃。按照语源学的意思,涅槃是Ni+vana或Nir-va,就是断除爱欲、得到自由,与爱欲分离,达到寂灭。
虽然巴利文和梵文语源学的意义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专门术语,但不能帮助我们证得涅槃的妙乐。在下一章,我们将会看到,证悟是来自戒、定、慧的修习。涅槃是一种体验,由于它的玄妙,不能用语言解说。它是超世间的,绝对的,无为的。证得涅槃的方法,只能由每个人去体验。
不用说涅槃,就是一点简单的东西,如一个人对糖的味道,不告诉他去读关于化验糖的书,他事先没有经验,是不能知道的。但是假如放一点在舌尖上,他就会知道糖的甜味,过多关于糖的理论就没有必要了。
什么是涅槃?这是佛教徒或非佛教徒一开始就欢喜提的问题。这不是今天或昨天的问题。聪明的答案可能会有,涅槃被用各种明显的专门名词来说明;但是没有一种说明会使我们丝毫接近涅槃,因为涅槃是离言绝思的。比较容易和比较保险所说明的涅槃不是涅槃,因为涅槃是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涅槃不可以言喻,它是无法表达的。我们试图说它,就要用字,而字的意义是有限制的。字与宇宙有关系,绝对的实际涅槃,是通过最高的精神修养和智慧证得的。是超越世间体验的,是非语言所能表达的。既然如此,那又为何写它呢?那是为了防止对佛教涅槃思想的误解。
佛陀说:
诸比丘:我想,我已证之法,甚深、难见、难解、安静、高尚、完全超论证、微妙,智者能理解。但此同时代之人高兴、沉迷、喜欢官能快乐。因同时代之人高兴、沉迷、喜欢官能快乐,即难见此缘起,亦难见诸缘起法之寂静、“有”之实质舍弃、爱欲息灭、冷静、寂灭、涅槃。若我教此法,他人不理解,对我会生厌烦。[i]
从佛陀自己所说,这就清楚地表明,爱欲的根除(涅槃)是难见难懂的。
佛陀在第一次说法时,对第三真谛解释说:
诸比丘,此是苦灭之真谛,完全息灭、舍离、解脱、不住爱欲。[ii]
虽然这种界说未提及涅槃,但“完全息灭爱欲”是包含着涅槃的。此在他处,佛陀说得很清楚。“罗陀,爱尽实即涅槃。”[iii]他答复一位神人说:“舍弃爱欲是涅槃。”[iv]在舍利弗的谈话中,有“此五取蕴根除与舍弃欲贪,即是苦灭。”的话。[v]
从上所述,很清楚,涅槃是寂灭,是爱欲断除。像我们在上一章中看到过的,爱欲是苦因,只有其根源爱欲息灭时,苦因方能息灭。舍弃了爱欲,也就舍弃了苦和与苦有关的一切。因此,涅槃被解释为苦灭。
应当注意的是:虽然用了一些消极的术语来说明涅槃,但这不是说涅槃只消极或自我断灭。总之,否定不意味着绝对的空,是一个空白点,而只是说某些东西不存在。证得涅槃的阿罗汉,是断了爱欲才获得解脱的,在他的身上不再有爱欲了。这不完全是空或自我毁灭。因为没有要毁灭自我的必要。
典籍中的肯定术语,也是很明显的。如安稳、清净、胜妙、寂静、解脱,都被用来表示绝对的涅槃。不过,这些术语的真正意义对有情世界所知道的体验来说,是被限制的。一切肯定的界说,都是从我们现象世界的体验而来的。事物的世俗观点是轮回的,那就是说属于生存或转生的。因此,所有其他关于涅槃的观点,也都是转生的观点。所以,他不能有一个涅槃的真实图像。他的一切思想、观点和语言都是受限制的,有条件的,不能适用于不造作、绝对、无为的涅槃。
习惯上,我们说一些肯定和否定的术语,也和解释其他事物一样,有其一定的联系。但是涅槃是超肯定和否定的,与任何受条件制约的事物没有关系。佛陀用了些世间的常用名词,知道他们的有限性。关于什么是涅槃的问题,让我们听一听佛陀是怎么说的:
诸比丘,涅槃界有二种,何等为二?即有余依涅槃界[vi]与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何为有余依涅槃界?诸比丘,此处有比丘,是阿罗汉,其漏已尽,已修梵行,所作已办,卸却负担,已证阿罗汉果,完全断除生死诸缚,因正智得解脱。其官能尚未毁坏,彼仍体验适意与非适意,仍受快乐与痛苦,五蕴存在。诸比丘,其贪、嗔、痴已断。此即名为有余依涅槃界。
诸比丘,何为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此处有比丘,是阿罗汉,其漏已尽,已修梵行,所作已办,卸却负担,逐步证得阿罗汉果,完全断除生死诸缚,因正智得解脱。无一切感受,无意欲,现在此成为冷静。诸比丘,此即名为无余依涅槃界。
此事,佛陀又作如是说:
见者说二涅槃界,坚定不移无所挨。
一界尚余诸蕴底,已断导致生死缠;[vii]
一界无是诸蕴底,表明今后生死完。
彼等知此绝对境,其心断缚得解放;
彼等证得法实体,[viii]静寂欣喜定不还。[ix]
有情由五蕴或心物构成,这些心物不停地变化,因此是无常的。它们的来和去,就因为“生的性质即是灭的性质。”[x]
人的贪、嗔、痴,带来相续的生和死。因此,人不断除贪、嗔、痴,他就不能了脱生死。[xi]
证得阿罗汉果的人,就是他还活着的时候,彻底断除了贪、嗔、痴。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有余依涅槃界。阿罗汉剩余的五蕴,是他过去生中的贪、嗔、痴为缘而生起的。由于还活着,他的诸蕴还在起作用。因此,他的官能接触外境时,还有愉快与痛苦的感觉。但是,由于他已从烦恼、分别和自我思维中获得解脱,他不会被这些感受所动摇。[xii]
当一个阿罗汉逝世时,他的剩余诸蕴就停止起作用。此诸蕴是死时毁坏的,他不再有感受了。因为他已彻底断除了贪、嗔、痴。他不再有生死,很自然,就不再有受。所以说:“他的受变得冷静了。”
此种思想,在《自说》中是这样表述的:
身坏感觉停,诸受变冷静;
一切结构止,识亦不再生。[xiii]
这就是所说的无余依涅槃。
从前述看,阿罗汉的状况是清楚的,一个人完全断除导致生死的贪、嗔、痴三毒之后,也就从生死轮回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了。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不会再有任何原因使他作为有情转生。因为,他已证得涅槃,相续转生完全停止了。他已经超越普通或世俗的活动。在他还生活在世间的时候,他已经将自己提高到世间之上。他的行动不再产生后有之果,不再有业的效力。因为这些行动不是由三毒、由烦恼发动起来的。他是可以避免一切恶、一切心理上的染污的。在他身上,不隐藏随眠,他是超善恶的。他已舍弃善和恶。[xiv]他不被过去、未来和现在所困扰,他不再执取世间的事相,所以烦恼亦不能再生。他不会被生活的变迁所扰乱,尽管感官接触世间意外事件,他的心亦不动摇。他无忧、离尘、安稳。[xv]这样,涅槃是现生证得的一种“悟境”--即现法涅槃。思想家、有心探求的人懂得此种悟境是不觉得有困难的,这只能是阿罗汉而不是任何别的有情,不管是世间的有情,还是在天堂里享乐的有情都不是。
有情的生活性质是痛苦的,虽然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染污,什么是爱欲,但不知道什么是完全断除染污,因为他没有经受过。假如他知道,那是他由于自我证悟,知道什么是非染污,什么是涅槃或真实,什么是真正的快乐。阿罗汉用亲身的体验说涅槃,而不是凭传闻说涅槃。但是阿罗汉由于是自己证得,不能使别人懂得涅槃。断了爱欲的人,知道自己证得了解脱,但他不能向别人解说此种解脱。不管他谈多少解脱的意义,别人是体会不到的。因为这是自己体会,自己证得的。证悟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每个人必须为自己吃和睡,为自己治疗小病。这些只是每天需要的。有关人的内部发展,他的心灵解脱,还需具备更多东西呢!
难以掌握的是无余依涅槃。换句话说,就是入涅槃或阿罗汉最后的寂灭。
《自说》中经常引用的一段话是:
诸比丘,有不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有绝对。假如无不生,无不起因,无不造作,无绝对,就无逃脱生、起因、造作与相对。由于有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和有绝对,所以逃脱生、起因、造作与相对。[xvi]
此非坚(扩张)、湿(内聚性)、暖、动之元素,非空无边处,非识无边处,非无所有处,非非想非非想处,非此世,非他世,非日、非月,此处非来非去,非生非死,非支持,非存在,非外境,是此。此实为苦之结束。[xvii]
从上所述,很清楚,这种入涅槃(最后的涅槃)是一种色、受、想、行、识五蕴以及一切与诸蕴有关的法都已停止不起作用的状态。所以,这是一种相对性不存在的境界。它是超外界一切相对事物的。它不是因的果,不是生起果的因。既不是道,亦不是果。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无为。
苦,生苦之因的爱欲是世间的,涅槃则不是世间的,而在缘起法之外。所以,它是超因果的。一切世间法都是有关系的,相对的,而作为无关系的涅槃则是绝对的。
佛陀在一部很重要的经中[xviii]阐述缘起和四真谛时,对诸比丘说:
世间随意认为真实者,圣者彻底了解,认为是虚妄的;而圣者欢呼为真实者,世间亦认为是虚妄的。
佛陀进一步说:
涅槃非虚妄,圣者知为乐;
真实由彼证,无欲逝不存。[xix]
佛陀用真实取代涅槃,这不是唯一的例子,因为我们还发现有以下的话:
比丘,真实是涅槃之名。[xx]
彼等在真实中解脱,断除转生之爱欲。[xxi]
在另一部同样重要的经[xxii]中说,绝对冷静(内心已完全熄灭贪、嗔、痴三种火)的阿罗汉,领会乐、非乐或非乐非不乐感受时,他知道那是无常的,不以我的思想去执取,不用享乐(情欲)的感受去领会。经中说:
不管彼以何感受领会,是乐,非乐,非乐非不乐,彼领会不执著,不被所缚。彼知身体解体(生命本能结束以后),一切感受,一切体会,都会变成冷静,都会是安定。犹如油灯燃烧,靠油与灯芯,油与灯芯烧完,由于燃料缺乏,灯即熄灭。如是,当比丘体会身体最后结束感受时,彼知道:“我已体会到身体最后结束之感受。”当彼体会生命最后结束之感受时,彼知:“我已体会到生命最后结束之感受。”彼知“身体毁坏,生命最后结束,现此一切受,非快乐,将变成冷静。”因此,一个人有如此天赋,被赋与此最高之智慧。因为知诸苦灭尽,是最高之智慧。
此其解脱,建立于真实之上,不可动摇。虚妄是不真实,此是真实(非虚妄),是涅槃,是真谛。因此,比丘,一个人有如此天赋,被赋与最高之真谛,因为最高真谛是涅槃,是真实(非虚妄)。
《宝经》[xxiii]中说:
彼等过去已死亡,如今再无新生长;[xxiv]
心不依附未来转,再生胚芽已灭光。[xxv]
彼等更无爱欲起,贤者寂灭如灯样。[xxvi]
这是已经逝世阿罗汉的状况(般涅槃者)。他的道路,像鸟飞翔在空中,[xxvii]是不能寻觅其踪迹的。因此,说阿罗汉或佛陀进入涅槃是错误的。因为涅槃不是一个地方或国家或“天堂”。有情可以继续在那里永远居住。涅槃没有地区。经典中说佛陀或阿罗汉逝世为涅槃者,意思是说完全过去了,完全寂灭了,这清楚地表明是生死流转的终止──旅行的终点。佛陀或阿罗汉逝世以后的境界究竟怎样,那是不能用思维推测、不能用语言给他下定义的。既无法衡量,也没有尺寸,它是“不回答”,是“无记”的问题。最高的真谛是难以形容的,是不可说的。
优波私婆问:人逝世以后,是否在快乐中长期存在?佛陀的答复是明确的:
人死之后无尺度,有恶死后可能有。
一旦诸法悉消除,所说方便亦非有。[xxviii]
没有我,没有灵魂,是什么得涅槃或者是谁证涅槃?这是一个使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让我们先来了解所谓有情是什么。一个有情是精神和物质的结合,是一种变化的过程。前后相续两刹那是各不相同的。由此可知,没有什么东西是常住的。此种过程──此种物质与精神范畴的流动──完全停止,就是所要了知的涅槃境界。涅槃是永恒的寂灭。
究竟是什么得涅槃或谁证涅槃的这一问题的提出,是因为在人们心中有“我”这个强烈的观念存在,所有问题都围绕在这个“我”上。但是在我们的行动、我们的身、语、意背后没有“我”,没有行为的作者,没有思想的想像者。涅槃是有,但不是“人”(有情)得到它。人只是一个现象在向前奔流。在习惯用语中,我们说男人、女人、我,等等,但认真讲起来,没有这样的个体存在,只有过程的展开和过程的停止。“生的性质就是灭的性质。”[xxix]
五蕴构成一个“有情”。爱欲这一苦因是在五蕴中生起的。爱欲的熄灭,也必须在此诸蕴中。就是这样一种过程的出现,一种过程的熄灭,没有常住的“我”产生诸蕴和最后根除诸蕴,更不依赖于外力。此即转生和转生的熄灭。这是正确的看法。
佛教的涅槃,被称为无上的快乐,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这种快乐的到来,是由于所有感受都完全冷静、熄灭。现在,这种说法,确实使我们迷惑不解,因为我们用自己的官能体验到许多愉快的感受。
佛弟子优陀夷尊者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舍利弗尊者对诸比丘说:“诸友,它是涅槃,是快乐。”接着优陀夷问:“但是,朋友舍利弗,因为此中无受,如何快乐?”“朋友,此中无受,这正是快乐。”[xxx]舍利弗尊者的这种说法,得到佛陀另外一位弟子的完全支持,他说:“不论领会、感受什么,一切都是苦。”[xxxi]
达到灭苦(证入涅槃)[xxxii]道路的重要步骤,已由佛陀指出,这就是注意精神修养的方法,这样就可产生真正的快乐,从烦杂的生活中得到无上的安静。这条道路确实十分艰难。但是,我们果能坚持不懈,完全自觉地小心看着脚步走,总有一天会达到目的地的。婴儿学舌、学走路有困难,要慢慢来。一切大人物也是如此,在到达圆满的长征道路上,要经过失败到成功,要一步一步地走。
瑜伽行者兴正念,回忆往昔生活面;
即使今日尚如此,但后仍可获涅槃。[xxx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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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i] 《中部》第二六经;《相应部》第一卷,第一三六页。
[ii] 《相应部》第五卷第四二一页。
[iii] 《相应部》第三卷第一九O页。
[iv] 《相应部》第一卷第三九页。
[v] 《中部》第二八经。
[vi] 此处优波离(Upali),意为五蕴。
[vii] 缠(Bhavanetti)是爱欲(Tanha)或渴望的同义语。
[viii] 此处法实体,意为阿罗汉果位。
[ix] 《如是语》第三八、三九一。
[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经;《相应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页;第五卷第四二三页;《毗奈耶》的《大品》。
[xi] 《增支部》。
[xii] 参阅那阿罗汉(Arahan Sona)的话:“色、味、声、香、触……不致使坚强者烦恼,其心坚决,完全解脱。”(《增支部》第三卷第三七七页)。
[xiii] 《自说》第八卷第九页。
[xiv] 《法句》第三九偈。
[xv] 《经集》第一一《吉祥经》(Mangala-sutta)。
[xvi] 《自说》第八卷第三页。
[xvii] 《自说》第八卷第一页。
[xviii] 《经集》。
[xix] 《经集》第七五八偈。
[xx] 《相应部》第四卷一九五页。
[xxi] 《如是语》第二卷第一二页。真实见《义疏》。
[xxii] 《中部》第一四O经。
[xxiii] Ratana-sutta(《宝经》)、《经集》第一四偈。
[xxiv] 此处意为过去和新的业。
[xxv] 此处胚芽意为再生识。
[xxvi] 据说佛陀说这些话时,他看到一盏灯熄灭。
[xxvii] 《法句》第九二、九三偈。
[xxviii] 《经集》第一O七六偈,与佛陀答复婆蹉(Vaccha)的话比较:说他(阿罗汉)转生不适合,说他不转生亦不适合。《中部》第一卷第四八六页第七十二经。
[xxix] 《中部》第三卷第二八O经;《相应部》第四卷第四七、一O七页。
[xxx] 《相应部》第四卷第四一四页。
[xxxi] 《相应部》第二卷五十三页。
[xxxii] 就是说佛陀逝世以后。
[xxxiii] 《长老偈》第九四七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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