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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要解》第三卷--观业品第十七(下)

发布时间:2023-10-09 11:19:48作者:互动金刚

《中论要解》第三卷--观业品第十七(下)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

行与业的相似不相似,是指共业与别业言。例如同造欲界之业,受欲界报为相似;欲界乃五趣杂居,五趣众生相望为不相似。同受人身为相似;有男女、贫富、智愚、圣凡等,为不相似。约依报言,人同依大地而居为相似;田产房屋,各有其主为不相似。这一切行业,皆有不失法。

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身。

虽是相似业,同于一界受身,例如同于欲界受身。初受身时虽然相同,但后来所受的果报,是依其别业而独生的。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

依文义看,如是二种业者,即相似业与不相似业。果报现前曰受,非过去世受,非未来世受,故曰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有言报有华报果报余报,既有余报,故知受果报已,而业犹故在。是知业不空也。

若度果已灭,若死亡而灭,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若度四果入涅槃不受后有,其业灭尽,是名无漏。若众生报尽而死,其一期业报亦灭。虽然一期业报而灭。但犹受后有,是名有漏。

是知业不空,焉得谓一切法空?若谓一切法空,岂无业果报吗?论主答曰[虽空亦不断虽有亦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无性是空,缘起是有。有外空便是断边,空外有便是常边。今佛所说法,无性即是随缘,故虽空亦不断。随缘即是无性,故虽有亦不常;空即色故空而非断,色即空故有而非常。以无性随缘,随缘无性,所以业果报不失,是佛所说也。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若业有性者是则名为常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作罪及作福亦无有差别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诸业因缘生无自性,无自性故不生。故曰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业相缘生幻有,幻有非实本无有生,所以不灭。故曰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若业有定性,定性不改则为常。本来业因缘生是为作法,今若有定性,则不借因缘生亦应有业。故曰不作亦有业。因为业若是常,则不可作故。

进一步言,若是不作亦有业,应是不造作亦有罪。

如果不造作亦有罪,应是修清净梵行,不断清净梵行,亦有犯不净行之过。

如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之法,何谓语言法?因为诸法幻有性空不可分别,而世间分别一切法者,唯是分别语言文字。

若破一切世间法,则破世俗谛。若破世俗谛,则破第一义谛。若破世谛第一义谛,则破一切法矣。何谓世俗谛?无性随缘有也。何谓第一义谛?随缘无性空也。

若破一切世间法,便无作罪,亦无作福,故无罪福等差别。

并且若言业有决定性,决定性应无有灭。故受于果报已,复应更受果报。如是则堕无尽过。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众生于世间,取著名相而起妄想,以妄想而生烦恼,由烦恼而造业。然诸法实相。实相无相。故诸法名相非实,名相非实则妄想非实,妄想非实则烦恼非实,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

于变易生死中,无明为烦恼,行为业,以无明行,乃有识名色六入触受(身)。于分段生死中,爱取为烦恼,有为业。以爱取有,乃受生老死后有之身。

于十二因缘中,无明为根本。而无明是迷真起妄,故无明本空。若无明实有者,应名真实,不应称无明。以无明空故,当知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皆空。故曰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而于本作者不即亦不异]

外人问曰: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生死中有业有受者,故知一切法不空。故云: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

于十二因缘中,无明发业,覆蔽一切众生。于十二因缘中,爱即无明。此无明者,能润后有生死,故曰润生无明,润生无明,缚著众生受分段生死。众生(作者)以无明为因,便有识入胎,受名色六入触受等生死。众生(作者)以爱为因,便受生死后有之苦。作者若作业则受果报,不作业则不受果报,是不即也。因必得果,果必由因,是不异也。故于本作者,不即亦不异。

如此说来,定有作者受者及业,不得谓一切法空,此是外人语,以下是论主回答。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业性本空,空则无生,故曰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起业者即作者,既然无有业,当然无作业之人。有人执着五阴中有人,称为作者。然五阴皆空,何有于人?既无有人,何有起业者?故知业及作者皆空。

既然无业无作者,何有业生果?若其无有果,何有受果者?

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但现见众生作业受报,是事云何?答曰:[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变作化人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皆如幻与梦如炎亦如向]

诸法性空,不生不灭是佛法身。法身性空能随缘,随缘而现一切法相。故知一切万法,无非诸佛法身所现。是故有智之人,能于万法即见诸佛法身。既然万法皆诸佛法身所现,故曰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即假名为作者,复变作化人,即假名为受者。所以说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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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变化人之所作,是则名为业。是知烦恼、业、作者、果报,皆如幻如梦,如炎如向。

于世间法中虽有言说,然无实义。毕竟空中,无如是分别。毕竟空无生无灭无有分别,是知虽万法繁兴,而诸佛法身依然也。若有能如是观者,则触目皆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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