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金刚经

佛心经品亦通大随求陀罗尼直解 8

发布时间:2023-08-16 12:56:11作者:互动金刚

第四、如来母契(又名金刚母,亦名菩萨母,又名诸佛教母,亦名诸法母,亦名诸印母,又名自在天母,又名契持母,亦名总持母)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二小母指交屈入掌中,二头指钩取二小母指头,二大母指,并押二头指中节,二无名指直竖,头相捻,苾二中指向二无名指后亦相捻,四指头齐,合腕成。其座须结跏,亦得验,小声阴诵前咒。

“结跏”,又作结加趺坐、结跏跗坐、跏趺正坐、跏趺坐、加趺坐、跏坐、结坐。即互交二足,结跏安坐。《白伞盖大佛顶念诵法要》之‘勇健坐\’,即同于此。诸坐法中,结伽趺坐最安稳而不易疲倦。又称交一足为半跏趺坐、半跏坐、半跏、贤坐;称交二足为全跏坐、本跏坐、全跏、大坐、莲华坐。此为圆满安坐之相,诸佛皆依此法而坐,故又称如来坐、佛坐。

其坐法即双膝弯曲,两足掌向上之形式,可分为降魔、吉祥二种:

(一)先以右足压左股,后以左足压右股,二足掌仰于二股之上,手亦左手居上,称为降魔坐。天台、禅宗等显教诸宗多传此坐。

(二)先以左足压右股,后以右足压左股,手亦右手压左手,称为吉祥坐。密宗亦称之为莲花坐。如来于菩提树下成正觉时,身安吉祥之坐,手作降魔印。此多于密教中行之,盖以右足表示佛界,左足表示众生界。以右足压左足,乃佛界摄取众生界,众生界归佛界之意,即表示生佛不二之义。多用于修法中之增益法或息灾法。

此言若欲修持如来母契,须结跏而坐,则更得验,小声默诵前咒。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持此契者,心念十方诸佛七遍,然后当结此契。

此言若欲修持如来母契,心念十方诸佛满七遍,然后结契。

其契每于大月十五日,结此契持得万遍,十方世界所有自在法门应身即现,乃至三十三天须至即至,更无滞碍。

“大月”指农历有三十天的月份,若于每个大月十五日,结此如来母契,持咒万遍。则十方世界所有自在法门,随心应身即现,乃至三十三天须至者,随心即至,毫无滞碍。

诸佛长生,我亦长生;诸佛成道,我亦成道;诸佛度人,我亦度人;诸佛无碍,我亦无碍;诸佛化身,我亦化身;诸佛法身,我亦法身;诸佛放光,我亦放光;诸佛寂定,我亦寂定;诸佛三昧,我亦三昧;诸佛说法,我亦说法;诸佛不食,我亦不食;乃至种种诸佛所作之事,皆悉能为能作。

此言修持如来母契,可同佛长生、成道、度人、无碍、化身、法身、放光、寂定、三昧、说法、不食乃至其余种种事业,皆能为能作。

何以故?为于此中是八种母故,及八自在故,诸佛常说八自在故。我从此而生,更无别处。有此契即能摄八方自在之力。一一方界皆有八方,一一方皆有八种随心。

“八种母”,即金刚母,菩萨母,诸佛教母,诸法母,诸印母,自在天母,契持母,总持母。

“八自在”,即涅槃所含常、乐、我、净四德中,‘我\’乃自在无碍之义,大我即如来法身,具足八种大自在,故称八大自在我。又作八自在、八变化、八神变。即:(一)能示一身为多身。(二)示一尘身满大千界。(三)大身轻举远到。(四)现无量类常居。(五)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无得想。(七)说一偈义,经无量劫。(八)身遍诸处,犹如虚空。然诸经所说略异。

此言修持如来母契是八种母,能长养一切功德、智慧、法要,如八种自在。佛所证八大自在功德皆由此而生,有此契即能摄八方自在之力。每一方界皆涵盖八方,每一方向皆有八种随心。

何等为八?一变化随心,二慈悲随心,三救苦随心,四说法随心,五逆顺自在随心,六摄诸要契自来相逐随心,七所有诸毒令向善,得至佛身无退转随心,八世间所有果报福德,能施即施、能割即割、能修即修、须成即成、须破即破随心。

此言修持如来母契可得八种随心之内涵。

善男子等,如是随心事中,一一皆有百十恒河沙随心事,不可具说。若有求者,但于晨朝,结契求之,无不可逐[1]。若不果者,诸佛妄语。

此言修持如来母契可得八种随心,若详细言之,八种随心中一一皆有百十恒河沙随心事之多。若有求者,可于晨朝,结契求之,无不随意而得。若不得果者,则是诸佛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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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持此契者,欲求佛位者,欲求菩萨位者,欲求金刚位者,欲求天神位者,欲求现十方者,欲求生西方者,欲求下方自在生者,欲求十方自在生者,欲求世辨无缺短者,唯当至心思惟自念事,日持千遍,七日之间,即能得至。一离世界,更不往来。

此言修持如来母契,若有所求,如欲求佛位,欲求菩萨位,欲求金刚位,欲求天神位,欲求现十方,欲求生西方,欲求下方自在生,欲求十方自在生,欲求世辨无缺短等等,当至心思惟自念事,日持千遍,七日之间,即能得至。一离世界,更不往来,如不似初果须陀洹需七返人天,二果斯陀含一返人天。

何以故?为同佛身得佛神通故,为同佛心得佛慈故,为同佛眼得佛见故,为同佛力得佛持故,为同佛行行世间故,为得佛印亲印受故,为得诸佛同变化故,为得法身诸魔外道自降伏故。

为何修持如来母契可随求如意?此言八种缘故,“同佛身”即同佛证果德三身,故亦得佛神通;“同佛心”即同佛证悲智具足之佛性,故亦得佛慈;“同佛眼”即同佛照破诸法实相,故亦得佛见;“同佛力”即同佛之力用,故亦得佛持;“同佛行”即同佛普渡众生,故行世间;“得佛印”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云亲印受;除此以外,修此如来母契,可得诸佛同变化,得佛法身而诸魔外道自降伏。

何以降伏?见二身唯见一身,见无二佛唯见一佛故。

如何降伏诸魔外道?佛言“见二身唯见一身,见无二佛唯见一佛”,“二身”、“二佛”指妄想分别,此为诸魔外道之根本。“一身”、“一佛”皆指此妙明真心,一实相印,无二无别。《法华经》:“唯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但修此如来母契,悟本真心,佛亦不立,诸魔外道更无处安身,故名之为降伏。舍此而修,皆属诸魔外道。

善男子,当知此契,唯佛与佛乃能记持,非诸圣也。唯诸菩萨愿力满者乃能记持,非初心也,非诸金刚。佛受与者然始忆持,非小通也。

此句极力赞叹如来母契之珍贵稀有。唯佛与佛乃能记持,而非诸圣。唯诸菩萨愿力满者,得证佛果,乃能记持,而非初心,亦非诸金刚。须佛亲授予,然后始能忆持,而非小通可得。

善男子等,若将此契,十方世界所有通灵,无不识知,无不摄受,无不顶礼,无不归从,无不加护,十方如来无不印可。宁于百亿恒河沙数世界,诸有大地尽皆灭没,诸须弥山王末为微尘,复有佛身迁转不定,当知此契不可说,无有定相。何以故?岂有诸佛迁转身也?当知此契诸佛执持,非菩萨手。若有菩萨不从佛受,能行此契,无有是处。若有金刚,不从佛受,能得此契,亦无是处。尽于世界虽有诸天不得见闻。何以故?佛不受故。

此言若修此契,十方世界所有通灵,无不识知、摄受、顶礼、归从、加护,十方如来无不印可。宁有百亿恒河沙数世界,诸有大地尽皆灭没,诸须弥山王末为微尘,复有佛身迁转不定,而此契不可说,无有定相。

何以故?诸佛法身常住,岂有迁转身也?此契乃诸佛所执持,非菩萨手。此契乃佛授,菩萨、金刚,若不从佛授,能得此契,无有是处。佛若不授,尽于世界,虽有诸天亦不得见闻。

善男子,当知此契,欲同诸力无有校量。若能至诚持经三日,大地震动如佛出世,日月光明自然不现。何以故?为此力故。

此言修此如来母契可得大力用,若能至诚修持经三日,大地震动,如佛出世,日月光明,自然不现。

善男子,我此印契,久事我者即来付嘱,同我心者我亦付嘱,具大慈悲我亦付嘱,长养法性我亦付嘱,能度众生直至菩提我亦付嘱,依我经教记持在心我亦付嘱,能为众生作决定者我亦付嘱,能使众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为作制约,不令退失,我亦付嘱。

此言如来付嘱如来母契之八种要求条件,即“久事我者”、“同我心者”、“具大慈悲”、“长养法性”、“能度众生直至菩提”、“依我经教记持在心”、“能为众生作决定者”、“能使众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为作制约,不令退失”。

“久事我者”,即经久事佛,事佛有三种(一)、魔弟子事佛,谓魔弟子虽受佛戒,心乐邪业,不信正道,不知有罪恶之报,假名事佛,常与邪俱。(二)、天人事佛,谓天人受持五戒,行于十善,至死不犯,笃信罪福因果,常念正法。(三)、佛弟子事佛,谓佛弟子奉持五戒,广学经法,修习智慧,知三界苦,心不乐着,欲得解脱,行于六度,不贪身命,不为邪业。

“同我心者”,即同佛觉悟心,清净心,无住心。

“具大慈悲”,拔除一切众生苦恼,给与快乐的广大无边之大慈悲心。《观无量寿经》:“以观佛身故,亦见佛心。诸佛心者,大慈悲是;以无缘慈摄诸众生。”

“长养法性”即功德善根,生长养育也。

“能度众生直至菩提”能济度众生,直至无上正觉。

“依我经教记持在心”闻佛说法,记存在心,而不暂忘。

“能为众生作决定者”能以智慧观察诸法,善能拣别真伪,而不谬取虚伪。

“能使众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为作制约,不令退失”能使众生持戒、制约诸种魔事不生,不令退失。以上皆堪受大法。

善男子,当知此契佛额上光,结持之百遍,举至额际,即能放光。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心,结契持百遍,自得佛心。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眼,持契百遍,举至左眼即同佛见,举至右眼即同菩萨见,举至眉间即同金刚不坏神通自在见。善男子,当知此印如来神通变化,结契持之百遍,举至左膊,即同如来无边身,身通(变)化自在,观见众生在于身中;举至右膊,即运转大地在于身中。善男子,当知此契即是如来神足无碍故,结契持百遍,上下八方应时示现,皆有七步踪迹。善男子,当知此契同于如来语,持契百遍,举至于口,所说法要同如来音,无有碍滞,皆合契经。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顶轮,结契持之百遍,能与恶业众生作大福田,善业众生证果受记。当知此契,假使一切诸佛同时出生,此契神力如诸佛力。善男子,当知此契不可思议。

此言如来母契之种种不可思议作用。如能放光、得佛心、同佛见、同菩萨见、同金刚不坏神通自在见、同如来无边身,身通(变)化自在、运转大地在于身中、神足无碍、同如来音、作大福田、证果受记等等妙用。

若于愿持者必须珍重,勿妄宣传与诸非人。何以故?我自保护故。若传非人,即同谤我。若谤我者,必无出离。若不出离,云何得见十方诸佛?云何得闻十方诸佛名字?更何得见诸佛法身?诸佛永劫更无护念,一落地狱,过十恒河沙劫始得出生。虽得出生,经百千劫,受无目身。当知此契,必须记持,勿轻用也。受法忏悔,除难救苦,摄障度人,降魔止毒用。纵有轻小事意用此法者,多不成就,自当失验。若能依此,诸验自成,不假别持。使我广说,句义重叠,遍于大地,犹亦不尽。记之不轻。

此言如来母契莫妄传与非器众生,否则罪如谤佛,得大恶报。且除非受法忏悔,除难救苦,摄障度人,降魔止毒等大事,勿轻用此契,否则不灵验。

第五、如来善集陀罗尼契(亦名摄菩萨契,亦名摄一切金刚藏王法身契,亦名集一切陀罗尼神藏契,亦名集一切威力自在契)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交,二中指右押左于掌中,二大母指左押右各捻本中指如环,二无名指二小指并竖头相捻,二头指捻二无名指上节文成。若善男子善女人等,欲持此契,先当于晨朝时,至心称念三世诸佛,面向十方说三归依法,清净澡手嗽口,然结此契,闭心静坐。

此言若修如来善集陀罗尼契,应于晨朝时,至心称念“南无三世诸佛”,面向十方说三归依法,净手嗽口,然后结契,闭心静坐。

十方佛语心中自了,一一思惟,证诸佛心,诸佛言音,从此而出。言音既出,十方世界所有陀罗尼法门,及一切陀罗尼神,及百万亿金刚藏王、百万亿世界菩萨摩诃萨,及诸佛陀罗尼藏、龙藏、日藏、月藏、地藏、阿修罗藏、伏藏、宝藏、诸佛秘藏,乃至诸佛所有一切慈悲藏等,自然开发,皆自现前,如云玉雨花遍彻十方世界,所有陀罗尼藏即自了达。得了达已,一切陀罗尼法取用无滞。

“佛语”为佛之言语也。《金刚经》曰:‘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修此契可自了十方佛语,证诸佛心。一切佛之言语,皆从此佛心而出,“陀罗尼”是总持,即总一切法,持无量义。

“陀罗尼藏”为真言陀罗尼之法藏,亦称秘(密)藏。五藏中此为最上醍醐之教法,据之而立真言宗。

修此契之功德利益,可使所有陀罗尼法门,及一切陀罗尼神,及百万亿金刚藏王、百万亿世界菩萨摩诃萨,及诸佛陀罗尼藏、龙藏、日藏、月藏、地藏、阿修罗藏、伏藏、宝藏、诸佛秘藏,乃至诸佛所有一切慈悲藏等,自然开发,皆自现前,如云玉雨花遍彻十方世界,所有陀罗尼藏即自了达。得了达已,一切陀罗尼法取用无滞。

若善男子等,欲持此法,须烧檀香、熏陆香、沉香等,须净衣服,所发誓言:我今持此契法,普为一切众生。设此誓已,即结此契,持至一百八遍,即有一切诸佛,化身为百亿神,各严器仗及诸眷属围绕咒者,及百亿神军、百亿鬼军、百亿诸天仙众、一切水火风天所有精祇变怪无不来集。既云集已,问言:何欲所作?我不违逆,能为即为,所须七宝千子隐形法式及王化四天得大威力,所至之方自然调伏。若有不顺之者,以契指之,应时契上化出兵众,身持火焰,前后照彻过十方世界,一一兵身皆长千尺,纵广正等转轮圣王四天下。

此言欲持此法,须烧檀香、熏陆香、沉香等,应净衣服,并发誓言:“我今持此契法,普为一切众生。”然后持至一百八遍,可召集一切诸佛,化身为百亿神,各严器仗及诸眷属围绕咒者,及百亿神军、百亿鬼军、百亿诸天仙众、一切水火风天所有精祇变怪无不来集。听命调遣,能为即为。

“七宝千子”,转轮王于轮宝之外,具六种之宝,合有七宝,又具足千子。长阿含六卷转论圣王修行经曰:‘一金轮宝,二白象宝,三绀马宝,四神珠宝,五玉女宝,六居士宝,七主兵宝。千子具足,勇健雄猛。’

“王化四天” 又作护国四王、四大天王、四王。即持国(东方)、增长(南方)、广目(西方)、多闻(北方)四天王。此四天王居须弥山四方之半腹,常守护佛法,护持四天下,令诸恶鬼神不得侵害众生,故称护世,又称护国。

“所须七宝千子隐形法式及王化四天得大威力,所至之方自然调伏”此句言修持此法,可使转轮圣王隐身护佑,及可得四大天王威力加持,故所至之方自然调伏。

若有不顺从者,以契指之,则应时从印契上化出无数兵众,身持火焰,前后照彻过十方世界,每一兵身,皆长千尺,其纵、广、正等同转轮圣王及四天王。

用此契欲得法藏,持契在心,即有持陀罗尼王,为说法要,自然开解。

“法藏”有两重含义,(一)、法,谓法性;藏,为含藏。佛法藏、如来藏,意指如来藏中含摄无量之妙德。(二)、法,教法之意;藏,含藏之意。指佛陀所说之教法;以教法含藏多义,故称法藏。或指含藏此等教说之圣教、经典等;经典含藏众多之法门,故有此称。

若学人欲得法藏,持契在心,即有持陀罗尼王,为说法要,自然开解。

若降恶兽,以契指之,应时契上即有五师子现,恶兽自然弭伏。如来昔于摩诃陀罗国,降护财狂象,用此契力。

此言若此契可降伏恶兽,修法时,契上能现五狮子,可使恶兽自然调伏。如来昔于摩诃陀罗国,降护狂象,即用此契力。

《佛本行经》第二十五载:“尔时世尊,游王舍城,行福众生,地为大动,诸佛瑞应,奇异感变,欲入城时,皆为显现。尔时调达,怀毒害心,觉佛入城,瑞应悉现,赍嫉速诣,王阿阇世,为诈诱进,教使逆恶,汝篡父王,我当杀佛,俱共照照,犹如日月。

饮王以伪辞,饮象以醇酒,象得醉酒狂,鸣吼如雷震,即时放醉象,奔驰来向佛,譬之暴冥风,来欲灭佛灯,犹如劫尽风,欲坏灭世间,健如金翅鸟,怒如阎罗王,佛心坚不倾,不为象动摇,犹如摩罗山,不为海风动,突来至佛前,即到屈足礼,摄伏心着地,喻尘遇暴雨,如从赤云中,日光晃然明,昱昱譬流星,堕于异山顶,从袈裟云中,放右臂光明,晖曜照大象,如日加黑山,德相手触象,象即时醒寤,犹如炬明现,晦冥退却缩,象霍然醒寤,意即得安足,犹如神仙咒,触虺毒即除,象即时屈伏,自归佛足下,佛时显光明,如日出山岗,时调化醉象,教令种善本,化应度者已,即还到精舍。”

若欲移动山岳,结此契,咒一千遍,以契指山三遍,指地三遍,于时地藏及金刚际,遍其山下涌出。金刚掷着他方,一切众生无觉知者。如来放光动地,当用此契。若有灾疫流行,恶风暴雨难禁制者,当结此契,咒经七遍,轮转三匝,灾疫停息。若有持一切陀罗尼久用功夫,不得效者,当结此契在于顶上,得至最胜,其力即成,更无拥滞。

此言修此契可移动山岳、放光动地、禁制流行灾疫、恶风暴雨,成就一切陀罗尼效力。

善男子等,如来神力从此而生,如来契法住此而出。过去诸佛所有契集法藏从此集。诸佛所摄菩萨、金刚神力,及诸天仙,一切外道能为伏事者,皆以此契摄持。若一切法有诸众生不决了者,亦结此契,指此人心自然了达。诸佛、菩萨、金刚所行神通,人不知者,皆用此契。

此言此契功德可生如来神力,可出如来契法,可集过去诸佛所有契集法藏,可摄持菩萨、金刚、及诸天仙一切外道,可助众生了达一切法,乃至诸佛、菩萨、金刚所行之种种人不知之神通,皆用此契。

善男子,各见所有一切陀罗尼,自证功力,动大千界,不得此契能了知者无有是处。

此言修此契能了知一切陀罗尼功力、境界。

如我此契纵持诸法多有犯触,但得此契不惧犯触,亦无退散。一切诸圣,上及诸佛下至种种隐形、种种幻化,常来供养,常持此契,所有福力共诸佛等。

“犯触”,《论衡·讥日》:“世俗既信岁时,而又信日。举事若病、死、灾、患,大则谓之犯触岁月,小则谓之不避日禁。”然修此契不惧各种犯触,亦无退散。且得福力共诸佛等。

若修无上菩提之人,当持用有力。诸余贪诈小心勿妄宣传,纵传无效,即起谤法。

此言若发心为无上菩提者,修持此契,必将得力。若心存贪婪狡诈恶心者,非为法器,不宜传法,纵修亦无效,反使其谤法。

善男子,当知此契是诸佛之身,能摄诸法自宣通故。善男子,当知此契以如来身,能摄诸圣来作辅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心,摄诸藏门在意中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身,能摄一切菩萨金刚护世间故。善男子,当知此契如来身,能令一切大神布世间故。

此极力赞叹印契功德殊胜,为如来身、如来心,能摄诸法、能摄诸圣、能摄诸藏门、能摄一切菩萨、金刚、大神。

善男子,我此契即始一付嘱,我此契即流注贫下诸众生手,其此众生是我菩萨随念所生,得菩萨记,我始付嘱。

此言学人从修印契之始,即使该学人为贫贱穷困众生,亦为佛菩萨随念所生,得授菩萨记。

善哉善哉,善男子,宁说诸佛同淫欲身,莫轻此契,必须护持。何以故?岂有诸佛成淫欲行不?诸佛若无淫欲,当知此契必同诸佛。若持此契,纵造地狱因堕于地狱,令地狱内诸受罪者应念生天,无有一人及受罪苦。释迦如来现病,入于地狱救诸众生,当用此契,更无余契能与此等。若使我说,劫劫相续,说不可尽。记之,不轻异。

此言莫轻此契,必须护持,若持此契,纵堕地狱,亦令地狱罪苦众生,应念生天。释迦如来现病身,入于地狱救诸众生,常用此契,更无余契能与此等。此契功德,历劫说之不尽。

第六、如来语契(亦名敕令诸神契,亦名敕令魔王外道契,亦名闻持不忘契,亦名善说语秘门契,亦名同一切众生言音契,亦名一切逆顺而说无能违契,亦名一切言音无错谬契)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以左右二无名指、二小指叉于掌中,即以二大母指左押右,捻二无名指小指甲上,二中指、二头指并竖直申,总拆开二分许成。

若善男子善女人,得此契时,或得闻时,或得见时,其人身上所有积劫重障难自然消灭。

此言得此契,或闻或见,可使其人自然消灭累劫重障。

一切法要及非法要,出语赞叹即成实故。所出言音敕召诸事,告令十方,应时十方同知闻故。心中所须诸法,但口告言:我须此法,我须此力,我须此宝,我须此药,我须此食,若有一切所须,但净心结契诵咒至一千八十遍,所须之物,应令即有,所持物神自然奉送。

此言修此契,出语赞叹,即得成实,敕召诸事,十方知闻,若有所须,但净心结契诵咒至一千八十遍,所须之物,应令即有。

善男子等,若有三十三天闻此语音,谓如来语,即来供养。十方药叉罗刹鬼神等恶心碜害者,闻此言音,毒心即除,虽在十方,即自求哀,发弘誓愿,我乘佛教更不敢作恶。下方世界诸金刚藏,闻此言音,踊出金刚座,扶持此人安其座上。

此言修此契,能使三十三天前来供养;能使十方药叉罗刹鬼神消除毒心,求哀发愿,不敢作恶;能使诸金刚藏护持。

维摩诘取东方金刚座用此契力,多宝如来从下方发来用契力。

“维摩诘取东方金刚座”,《维摩诘经》“尔时长者维摩诘问文殊师利:仁者游于无量千万亿阿僧祇国,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之座?文殊师利言:居士!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有世界名须弥相,其佛号须弥灯王,今现在。彼佛身长八万四千由旬,其师子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于是长者维摩诘现神通力,实时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座,高广严净,来入维摩诘室,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见!其室广博,悉皆包容三万二千师子之座,无所妨碍,于毗耶离城,及阎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见如故。”

释迦佛于此透露,维摩诘居士于其时取东方金刚座即用此契力。

“多宝如来从下方发来”,《妙法莲华经》“尔时释迦牟尼佛。见所分身佛悉已来集。各各坐于师子之座。皆闻诸佛与欲同开宝塔。即从座起住虚空中。一切四众起立合掌一心观佛。于是释迦牟尼佛。以右指开七宝塔户。出大音声。如却关钥开大城门。即时一切众会。皆见多宝如来。于宝塔中坐师子座。全身不散如入禅定。又闻其言。善哉善哉。释迦牟尼佛。快说是法华经。我为听是经故。而来至此。尔时四众等。见过去无量千万亿劫灭度佛。说如是言。叹未曾有。以天宝华聚。散多宝佛及释迦牟尼佛上。”

释迦佛于此说明,多宝如来从下方前来听闻《法华经》即用契力。

出言即得,更无疑滞。何以故?以佛言音遍十方故,以此言音同诸佛言音无有二故,以此言音同佛常决定故,所有诸法口所宣说即同记持无错谬故,念念不退同佛记持常不阙[2]故,言所出音一切众生若得闻者皆解了故,是语非语口所说者如诸法音一切众生皆信受故,所说教令众生记持不忘失故,纵有非语使诸众生将为正法能护持故,有诸众生失念失心说错教命我此言音能令得本心正定故,所习法要能令众生乐听闻故,所说言音无违越故。

此言修此契,若有所求,出言即得,更无疑滞。为何有如此神效?佛于此解释十二种缘故,即因佛言音遍十方,修此契则此言音同诸佛言音,同佛常决定,同佛记持无错谬,同佛记持常不阙,而且所出言音一切众生若得闻者皆可了解,一切众生皆能信受,所说教令众生皆记持不忘失,能使诸众生护持正法,能令众生得本心正定,能令众生乐听闻,所说言音无违越。

善男子,若持此法,若行若坐或住或卧,先念三归,然后结持此契,得满百日,一切语言无不解了。若能至心不解了者,一切诸佛便为妄语。

此言修此契,不管行坐住卧,先念三归,然后结契,得满百日,可了解一切语言。

若使我喻此契力,无喻可喻,无比可比,乃至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圣,无有能知此契力者,持之得通,不知根际。我今虽说而有付嘱,亦不知根际。当知久远佛力,递相付嘱,递相承受,递相印可,递相授记。

此言此契威力巨大,无可言喻,无可相比,三世诸佛,递相付嘱、承受、印可、授记,持之得通,然无有能知此契力者,亦不能知此契首创根际。

如上之事,从自在心中语契出生,不可轻用。记之,慎之慎之!初心众生勿令见我如上印法,难可度量,消息不得轻用小小之事。若有用者,令人失验。纵欲用时,量事大小。

此言如来语契不可轻用,否则失验,此契难可度量,故亦勿令初心众生如上印法。

[1] 逐,疑为“遂”字

[2]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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