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圆融
问:“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如何理解?
答:色蕴空,则五蕴空;五蕴空,则诸法空;诸法空,则度一切苦厄,证究竟涅槃。“色不异空”一句,乃破凡夫执色法为真实之常见;“空不异色”一句,乃破二乘不达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离色断灭空,及外道不信因果相循的豁达之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句,则全显真俗圆融,色空不二之般若实相。
此四句亦可破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边。色不异空,是对有边的破除。色是代指一切所知法,本来无有自性,虽显现而本体为空性;空不异色,是对无边的破除,由此了知空性不是断灭空,不是于显现外另有一个空性存在,而是于空性当体即显现一切色法;色即是空,是指现空双运,破除亦有亦无的俱二边,由此了达显现与空性不是如搓黑白绳一样各成别体存在,而是如金与黄色,水与湿性般无二双运。空即是色,是指离戏,断除非有非无的二俱非的微细边执,了知现空双运也是非有实体的存在。如此四边破除后,更无任何实执戏论,抵达了诸法之究竟实相。色空圆融的道理既明,受想行识四法也是同样道理,无一法可得,而又具足一切法,当体真空妙有、明空不二。
般若以现空无二为要,即修习者并非将所现为世俗,将空为胜义而分别,而是修习现空无二,即是双运。如果将显现的色与空性分离,则二者都无有建立的基础了,又即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切显现皆为“本体”自性空性的显现,即现空的空,此空又为显现所依的空性本体自性。又以现空的空破本体空性的空,即现空与空性本体的空,无二一体无有离合。而未证到现空者,便以信、解修之力,而积修道资粮,此资粮以现空双运的义趣,也为功德的之果。
见地抉择
问:见地如何抉择?
答:修行首重见地,《法华经》说,“三世诸佛皆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所谓令一切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故”。也可以说,六凡四圣十法界的根本差别就在于各自的见地不同。凡夫及外道为见惑所困,执著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见,身见是执取肉身为自己;边见包括断间和常见,有人认为,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断见,有人说,人死了还永远存在,这是常见,不离断常两边,所以叫边见;邪见是指拨无因果,不承认因果规律;见取见是迷执妄见,即执取前三见为正见;戒禁取见是指外道妄执邪戒与苦行,妄想升天解脱。
二乘是修法真空见,已证我空但法见犹存。大乘菩萨则有唯识见、中观见等差别。
问:什么是唯识见?
答:简而言之,知道三界一切万法、一切事物都是我们自心所现的影像,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中观见也称为无生见,知一切法胜义无自性,一切法都是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来、不去、不一、不异的。
此外,中国汉地以教外别传的禅宗见最为高超,西藏宁玛派则以大圆满见最为殊胜。
禅宗见与大圆满见颇有相似之处:法尔如是,本来清净,本来就是佛,不等你修才是。法尔、自然,就是如此,一切法本来清净,本来就离开生死涅槃,离开取舍等等垢染,原本无缚,也就没有什么解脱;没有解脱,也没有什么叫修,本来就是佛,也没有什么现在才证的,所以是无修无证。
可以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四句话,说的是本体空性,般若体性空。见地不同,所证之果亦有不同。
圭峰宗密禅师说:修道人因知见的差别,修证的果有五种不同。第一,带异计欣上厌下而修者,是外道禅;第二,正信因果,亦以欣厌而修者,是凡夫禅;第三,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禅,第四,悟我法二空所显真理而修者,是大乘禅;第五,悟此心本来清静,原无烦恼,无漏智性本来具足,此心即佛,是最上乘禅,达摩门下所传之禅即是此禅。
问:“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如何理解?
答:佛法非观文字,但向自心体认,本来如是,本来具足,不假修证。修行人每以有法可修、有佛可成、有生死可了,则未通达般若,尚未见道,念念皆是生死。若一念明悟,则当体即空,本自圆成,还有什么我见、法见吗?
义释:舍利子,照见诸法空相之时,妙明真心法尔如是,无有生,灭,垢,净,增,减。
问:何谓诸法空相?
答:诸法空相即是法界实相,实相无相亦非无相,也称为一真法界,十法界皆为妙明真心所显,唯有这妙明真心真实不虚,所以叫一真法界。妙明真心无相可得,却又具足一切妙用,十法界皆不离此妙明真心。
从法相缘起而论,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是以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无因生,缘生如幻,本无自性,所以不生不灭。真心本来清净,垢净都是相,而其体性本空,相不碍性,所以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治之使其净,众生虽然作恶,真心不因被恶缘所染而污垢,众生虽然行善,真心也不因被善缘所熏而清净,所以不垢不净。因为一切事物的本质是空,从开始时就是圆满的,不因诸佛证之而增,也不因众生迷之而减,所以说不增不减。
依藏传佛教宁玛巴大圆满见而论,心之本体空,非作之使其生,非坏之使其灭,故不生不灭;众生因无始无明,而执心为实有,因而有生有灭。心之本性明,明则能感受万物,但不为万物所染,如镜照影,影有美丑而镜无染着,故不垢不净;众生不知对诸法之感受皆为心之明的反射,执心外另有相对之实法,所以妄生垢净之见。心之功用周遍法界,证果时无增一分,众生时无减一分,因真理特性不变,所以说不增不减;众生执二元对立而有取舍,故有增有减。
古德偈曰:“有物先天地,无形本寂寥,能为万象主,不逐四时凋”,说的就是这个自性本体。
此自性本体向何处认取呢?
只需回光一鉴。
这个一念不生,而又了了分明的是什么?
无论参禅、或修大圆满、大手印,首先应认识这个明空双运的自性本体。明空双运的“明”字,非指世间现象的有相光明,而是指真心本具之觉性光明,众生妄念无明的本体即是觉性光明。“空”者,亦非世间现象与有相对之顽空,而是指诸法皆无自性之理体。依自续中观而言,世俗谛为有,胜义谛为空;依应成中观而言,一切法远离四边八戏,为无生大空性。双运指一切法既是缘生,又是空性。缘生不离空性,空性不离缘生,如水与湿性,金与黄色。非缘生之外另有空性,亦非空性之外另有缘生。此明空双运之心体,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不生不灭,不断不常,除了展现此心体之智慧光明外,别无佛道可成。
《华严经》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本来即是觉空不二,只需不随妄执流转,心性本体自然安住,则本性了了分明。《金刚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破一切相,唯显空性。《金刚经》又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因为一切法都是诸法空相,众生妄起尘劳也是空性的妙用,诸佛成就佛果庄严,也不过是空性的显现,所以说世出世间,无一处不是法界实相。
问:“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依无所得故”如何理解?
答:般若本体,由用而显,般若之妙,在能起作用,一切世出世法,皆为法性妙用。故知一切蕴处界诸法,虽属有漏生死染污之法,亦无一法不是法性之妙用,性真相妄,故说是无;二乘及菩萨所修道法,虽属出世解脱之法,而无一实法可执,法执应舍,故亦说无。修道位菩萨,朝于斯,夕于斯,无所执取,无法可得,亦无法可舍,廓然无圣,乃为真圣。
义释:于本性清净的空相中,一切法性空,无一实法可得,所以不见有实有的色受想行识;不见有实有的眼耳鼻舌身意;亦不见有实有的色声香味触法;也不见有实有的眼识界,乃至不见有实有的意识界;不见有实有的无明,亦不见破无明后之空性实有,乃至不见有实有的老死,亦不见老死断掉后之空性实有;不见有实有的十二因缘法,亦不见有断尽十二因缘的空相实有,即断尽实有后之空相,亦非实有;不见有实有的苦集灭道诸法;不见有实有之智,亦不见有实有之得。因为空性本自圆满,无能得所得的分别。
问:何谓蕴处界皆空?
答:首先,我们对五蕴、六根、十二处、十八界的相互关系作一个简单的介绍。五蕴为色受想行识;六根是眼耳鼻舌身意,也名内六处,分别对应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也称六境),也名外六处,合称十二处;根与境相会之时,识心加以了别,为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此六识与六根、六尘各有其自性,别名为界,故合称十八界。界是界限义,根尘识共十八法,各有自性,相互差别,互不混淆。所以六根有六根的界限,六尘有六尘的界限,六识有六识的界限。若详细来说,眼根有眼根的界限,乃至意根有意根的界限;色尘有色尘的界限,乃至法尘有法尘的界限;眼识有眼识的界限,乃至意识有意识的界限。比如,色为眼所缘之界,眼为色所入之界,合眼根色尘则为眼识所发之界。耳鼻舌身意例此可知。又色境在外为外界,眼根在内为内界,识生其中为中界。因各各界限不同,故以十八界名之。
六种识心中,前五种识心,所依的是有形象的眼等五根;第六意识所依的,是没有形象的第七识意根,第七识专执第八识见分为我,而成我执,由我执发生意识,而见万法。前五识的功能是直觉的,前五识缘境时,唯感现量,全无分别作用,而且只能各缘一境,又只能缘现在境,不能缘过去或未来。第六识则长于对法境的分别计度,既感现量,也有比量、非量,同时能回忆过去,预想未来,作为一切善恶行为的主谋。
凡夫所执我相,不出色、心二法。迷心则执缘影虚妄以为心;迷色则执四大幻质为实我,执万有假象为实法。因其所迷不同,所以佛以善巧方便,因人施教。遂使法有开合不同,对于迷心偏重而迷色轻者,为说五蕴之法,合色法为一,开心法为四——受想行识,此谓合色开心之法。对迷色偏重而迷心轻者,则为说十二处,开色法为十个半——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尘(色声香味触)、及法境之半分(法处所摄色),合心法为一个半——意根一,法境半分,此谓合心开色之法。对心色并迷者,则为说十八界,开色法为十个半(与十二处相同),开心法为七个半——识六,意根一,法境半分,此谓心色俱开之法。
所以对于迷心偏重而迷色轻者,说无色受想行识。依缘起性空而论,五蕴诸法,从因缘生,原无实性,其性即是空性,所以说五蕴皆空。依实相理体而言,众生本具妙明真心,本来空寂,五蕴诸法如幻如影,无可得,无可执。既可以从现象推论至空相的本体,也可以拨开现象的假相,但显空相的真性。现象虽有,但其性本空,有等于无。所以真心的空相中,根本就没有五蕴可得,故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对迷色偏重而迷心轻者,则为说十二处空,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正如洞山良玠禅师所疑,眼耳鼻舌身意明明是有,为什么这里说是无呢?须知此眼等六根和色等六尘,皆是真空实相中的一种虚妄现象,本无实体,因缘假合而有,本无自性,故空。空是性空,不离十二处而另成一空法,空性亦不废却十二处的作用。《大般若经》云:“眼处但有名,乃至法处但有名,眼处空,乃至法处空”,即此意也。
对心色并迷者,则为说十八界空,即于十二处空的基础上,说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眼等六识,是由于上面所说眼等六根,对色等六尘境界而引生,众生因眼缘于色境,再由色境的刺激,而产生视觉的眼识;是以眼识的生起,必有其所缘的色境。所以眼根、眼尘、眼识的关系,是彼此互相为因,互相为缘而生起,完全是在相互依赖的关系下存在,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本无自性,当体即空。其他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十二界,也是同样道理,皆无自性,所以说十八界空。
因此,清净真心的空性中,本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当我们彻底明白般若真空妙理时,真空中还有什么实体可得呢?于是心自清静,不为妄心幻色所迷,能够视而不贪色,听而不恋声,食而不爱其味。不执不取,心自空净,于是内而忘我,则无六根;外而忘境,则无六尘;于其中间,不起分别取舍之心,即无六识。根尘识三俱皆空寂,返妄归真,契入一真法界,自然灵光独耀,一切万法融归真空妙有之自性。至此,自无六根、六尘、六识可得,亦无六根、六尘、六识可舍,乃至十八界悉为法性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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