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施法要
「布施」这个名词,是从印度语「檀那」或「陀那」翻译过来的。檀那与陀那的意思,即为布施。凡以自己的财物分布给他人名为「布」,以人之忧为忧,戚人之苦为苦,人饥己饥,人困己困;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之心,克己待人谓之「施」。行布施的人,称为「施主」或「檀越」。檀者即施也,若人行布施,福报所感,来生得超越贫穷苦报,获得福乐善报,故名为越,是名「檀越」。梵语又称檀越为「陀那钵底」,因为陀那是施,钵底是主,合起来就是「施主」的意思。
自佛教文化传入中国,慈悲喜拾,乐善好施的美德,即遍布于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合流,形成了世界上更为优美的文化。几千年来,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不少光辉灿烂的史迹,同时也造成了中国民富国强的世代。后来因人心不古,道德沉沦,无我利他的精神,渐渐消失,自私自利的不良现象,日渐产生,因此人们亦逐渐贫困了。虽然仍有许多乐善好施的人,但大多数心中,多多少少总因贪心所使,先是自己有所祈求,因而求利,进而贪名。凡修桥筑路要留名,布施建寺要留名,塑造佛像要留名,做了点慈善公益要留名,僧尼向他化缘要留名,帮助别人之穷困也要留名……心中总存着一种希求福报的观念。有些甚至于稍微布施一点,做了些微善事,也要向人宣扬,有的连一点布施心都没有,拿着三枝香摇摇拜拜,硬求佛祖菩萨,天公神鬼保佑平安大赚钱。世人如此,不但得不到保佑增福;相反的,有许多常行布施的人,家道日渐穷困衰颓,甚至灾难横生。有些人觉悟到,这可能是另有业报,但有的竟愚痴到怨天尤人,责怪有求不应,因此不信善有善报之说;有的竟认为,为善恶报,久而久之,连一点布施心都没有了,反而还要在穷人身上打主意,共业所感,当然会造成了不可收拾的灾报。究其原因,不是行善没有善报,乃是所为之善,不得其法,福田为贪欲的砂石所积,福报之种子不能长出茁壮的芽苗,那里还能谈得到开花结果呢!
布施有布施之道,人们应该如何布施,才是合法呢?依佛教所言,布施要「三轮体空」,才算如法。所谓三轮是指「布施者、受施者、所施物」。凡是布施行善的人,有这三种相存于自己的意识中,谓之「有相三轮」。而不能算是真正的「檀波罗蜜」之行(波罗蜜即究意的意思),也就是说,这样不能算是真正究竟的布施。在心意中,应该消灭三轮之相,于无相而行布施。虽有布施之行为,但无任何希望与祈求的意愿和心念,这才称得「三轮清净」的究竟布施。这种无相布施,不但是物质的「财施」,且包括精神方面的「法施」与「无畏施」。金刚经上说:「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是要把行施的这三种相,从自己心中除遣无余,使自己之心田,成为最清净毫无杂染的福田。心地观经上说:「三轮清净是檀那,从此修因德圆满。」唯有去此三种众生之轮相行施,久久不懈,不厌不恼,不生退悔颠倒之心,一旦善业所感,福报因缘成熟的时候,不但灾难远离,家门清吉平安,子孝孙贤,大富大贵,一切福德感报,水到渠成,自然圆满,不求而至。不特佛法如此教人,即中国亦相传「为善不欲人知」的美德圣训,就是西方的耶稣,也教人为善与奉献,「右手做的,不让左手知道。」由此可知,佛教三轮清净布施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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