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众生苦 善观因果
--慧光法师--
乔居士问:有时候遇见朋友的亲戚,或者网路上看见什么众生得了癌症,特别的痛苦。我就发愿希望我能代替这个众生,承受所有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甚至愿意代替他(她)去死。这样的愿望会实现么?
慧光法师答:
遇到网上有人得癌症,自己觉得痛苦,因此发愿希望代众生苦。这是一种慈悲心的增上,因为见到众生苦,而自己不忍他苦,愿意帮助他承担。
但我们要知道,众生之所以受苦,是因为业力的关系,有些是无法替代的,例如生病这件事。
但话虽如此,菩萨还是大悲发愿,希望他们离苦,就好像一个母亲见到自己唯一的孩子病苦,即将死亡,他心中虽了知,但不会因此而不慈爱这个孩子,还是希望有机会让他好起来。
由于有这样的慈悲心,这是我们修道的一个大动力,因为现前自己的能力有限,无法救度众生,透过慈悲心的发起,推动自己精进用功,若能具足智慧与善巧方便,才能真实利乐有情,令之不受世间苦恼。
再者,见到别人苦,我们的功德回向,是一种祝福的加持,这是可以减轻众生的苦难的。我们的修道功德力越深广,这样的加持力就越大,但还是要知道,这样做只能减轻、而并非断除。因为众生苦的因缘,是由众生自己造作的,因此烦恼及业不断,苦果也就不断了。
我这里引一段经文,来做说明:
佛在《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452云:「善现!若菩萨摩诃萨觉时见火烧诸城邑或烧聚落,便作是念:『我在梦中或在觉位,曾见自有不退转相。若我所见定是实有,必获无上正等菩提,愿此大火即时顿灭变为清凉。』
是菩萨摩诃萨发此誓愿诚谛言已,尔时大火不为顿灭,然烧一家越置一家复烧一家,或烧一巷越置一巷复烧一巷,如是展转其火乃灭,是菩萨摩诃萨应自了知决定已得不退转记。然被烧者,由彼有情造作增长坏正法业,彼由此业先堕恶趣,无量劫中受正苦果,今生人趣受彼余殃,或由此业当堕恶趣,经无量劫受正苦果,今在人趣先现少殃。」
在这里面,这位已修到不退转位的菩萨,清醒的时候见到房子起火燃烧,因此发愿希望大火消灭。当这位菩萨发了愿之后,这时的火没有马上灭除,并且生起了微妙的变化,它烧了一家跳过一家又烧一家,或者是烧了一条巷子跳过一条巷子又烧一条巷子。就这样辗转地烧了一阵子才熄灭。
这里佛说,菩萨已知道自己决定已证不退转位,虽然他的回向功德很大可以加持众生,但由于有众生过去造作帮助破坏正法(佛法)的业力,无量劫的时间在恶道中受苦的果报,现在出生人间,还要再受其恶业的余殃。因此,火势应当由于菩萨的发愿即刻顿熄,但由于个人业力,火跳过那些业力轻微的,而燃烧业力深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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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2011-06-25慧光法师随机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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