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小鞋
所谓“小鞋”,并不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给小孩子们穿的娃娃鞋,而是旧时代缠了小脚的妇女们穿的一种绣着花的“小鞋”。
这种小鞋,是1000多年前,南唐后主李煜发明的“专利”。他别出心裁地命令宫女用很长的白布缠足,把脚缠成又小又尖的弯弯“月牙儿”,站在画有荷花的金莲台上跳舞,让自己观赏享乐,所以这种脚又叫“三寸金莲”。后来全国便兴起了妇女缠足的风气。缠足后,脚小了,当然只能穿小鞋了。
从那时起,封建时代1000年来,汉族妇女一直保持着这种缠足陋习。
旧时男女婚姻自己作不了主,全凭媒人之言,父母包办。媒婆们说媒时,都会提出要女方的鞋样子,为的是向男方提供女方缠足的证明哩!
男方如果同意了这桩婚事,就要按女方提供的鞋样大小,做一双绣花鞋,连同订婚礼品,送至女方家中。结婚时,新娘就穿着这双小鞋来到婆家。这样的绣花鞋自然是合新娘的脚。
如果把这双绣花鞋故意做得很小,让新娘穿着难受,这不是故意整治她吗?这就是“穿小鞋”的由来,它是出于宋代的一个故事:
相传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又丑又哑的有钱人,巧玉坚决不从。后娘也没有办法,便暗暗想法子整治她。
恰逢有一位媒婆,把巧玉说给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后母却在背地里剪了一双很小的鞋样子,让媒婆带给男方。
巧玉出嫁那天,这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轿。她又羞,又恼,又急,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人们非常婉惜。
后来,人们便将这种背地里打击报复行为或是利用权势让人难堪的做法,叫做“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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